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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三水区委原副书记、政法委原书记陆卓清被查,已退休8年

广佛头条
2024-09-01


11月23日,佛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官方微信号“廉洁佛山”发布消息:

佛山市三水区委原副书记、政法委原书记陆卓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,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。


陆卓清简历


  陆卓清,男,汉族,1951年12月出生,广东三水人,1971年7月参加工作,197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曾任三水市(区)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。


  1971年7月至1983年11月 三水县金本公社工作


  1983年12月至1992年9月 三水县金本区委书记、镇委书记


  1992年10月至1992年12月 三水县委常委、金本镇委书记


  1992年12月至1995年10月 三水县(市)委常委、西南镇委第一书记


  1995年11月至1998年5月 三水市委常委、市政府党组成员、西南街道办党委书记


  1998年5月至1998年12月 三水市委常委、市政府党组成员


  1998年12月至2006年2月 三水市(区)委副书记、政法委书记


  2006年2月至2010年8月 佛山市水利局党组副书记、副局长


  2010年8月至2011年12月 佛山市水务局调研员


  2012年1月 退休


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,11月23日上午,广东佛山林镜泉等16人重大涉黑案在顺德区法院开庭,此案因检方同时对其中9名被告人提起公益诉讼索赔近30亿元而备受关注。

检方刑事起诉书指控,近20年来,该涉黑组织实施了一系列犯罪,同时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千万以寻求包庇。其中,林镜泉共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810.6万元、港币279万元;另一名被告人李健洪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0.6万元、港币26万元。

陆卓清就是被行贿的官员之一。据起诉书披露,2001年至2005年,林镜泉请托时任三水市(区)委副书记、三水市(区)委政法委书记陆卓清(另案处理)、三水市(区)水利局局长何洲二(另案处理)、三水市(区)委政法委副书记蔡汝文(另案处理)等三人为其组织在北江干流三水河段芦苞段、大塘段非法开采河砂提供帮助和保护,林镜泉于2001年至2017年送给陆卓清等三人分别900万元,共计2700万元。


来源:廉洁佛山,部分资料整合自澎湃新闻

广州日报全媒体编辑:霍泽凯

广州日报社佛山全媒体传播中心出品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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